编审属于职务名称,相当于四级教授至二级教授,副司级至司级待遇,是出版专业职务人员的高级职称,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最高职称,所以编审职称向上无其他职称。
根据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国家人事局拟订的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
第七条 副编审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晋升为编审:
(一)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门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的著译;
(二)编辑工作经验丰富,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组织、指导完成较大的编审或报道任务,解决编辑业务中的重大问题,工作成绩卓著;
(三)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
通常情况下,担任副编审职务五年以上才可以聘任编审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