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控制,采样送检各区县(自治县、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同志带领至少包括两名兽医师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立即赶赴疫情发生地,进行临床检查和病理剖解诊断。
2、经临床和病理剖检判定,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在两小时内将情况报到市农业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总站,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疫情流行程度和范围及疫情发展态势,写出调查分析报告,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农业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总站。同时,立即将采集的血清、组织等病料送到市动物卫生监督总站诊断。
3、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对疫情现场动物和人群进行控制,有效阻止疫情发展。临床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立即对疫点内全部禽类实行隔离、封闭措施,指派专人看管,禁止禽类及其产品的移动,对舍内外环境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