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响应,是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响应等级。在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自然灾害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病例的新增,截至2020年1月25日19时,广东、湖南、浙江、湖北、天津、安徽、北京、上海、重庆、江西、四川、山东、云南、贵州、福建、河北、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海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黑龙江、甘肃、辽宁、宁夏、内蒙古共26个省、市、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涵盖总人口超过12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