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我跟我朋友两人名字2007年4月在重庆合资买了一套住房,2008年已经拿到房产证。现在我朋友身体不好患了癌症--他是香港居民。目前我们在广东省东莞市自己签下一份买卖合同他以8万元人民币将他的一半产权卖给我。没有去公证处公正。有他的签字盖章证明。我们当时买的价位是1500一平方、总面积是134平方米。他现在已经不能够过去重庆怕身体有危险。我想问,我到时候回去重庆拿我们签下的这份协议自己去办理转名可以办理吗?8万元价位可以交易吗?还需要些什么请给予帮助,谢谢!
你的朋友可以签一份全权委托,且需要公证,需要办理的事情全部要写在委托上.
你拿着你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这份委托公证书,就可以办所有的事.
切记,所有的细节都要写有委托书上,一个字也不能错,不能模棱两可. 你手上有这样的一份委托书,就相当于你朋友本人,办事情是一样的. 重庆的具体政策我不大清楚,如果不允许更名的话,产证是需要重新过户才能改名的.
还有另一个办法,让你的朋友写遗嘱,这套房子传给你了,公证处公证下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