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电线,地坪,等是你们公司自己购买,让别人做的话 应该:借:低值易耗品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领用时:借:营业费用_维护材料费 贷:低值易耗品 维修完后他们给你们开发票 借:营业费用_维修费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果电线、地坪等都由维修公司出,你们只出服务费 就做:借:营业费用_维修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应该有代扣。你的做法是不合法的。除法定扣除项目外所有发放给职工的都应计入应税所得,你给职工缴税等于又发给他25元,应该交2.5元的税。一定要给职工实发2500元的话,计税工资应该是2527.78,这样做分录。计提,借:管理费用2527.78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500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7.77发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2500贷:现金/银行存款2500完税,借:应交税金27.78贷:银行存款27.78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跟老板谈工资也是要有自己的实力的,要是有实力直接说出来自己想要的工资就可以了
公司要是出售的话就是用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销项税
会计人员可以和人力资源部索要考勤,根据考勤做工资表,然后计提工资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等出纳将工资发放后, 凭单据做发放工资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XX工资到月末结账后,应付职工薪酬应是平的,通常无余额,未付的工资可以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上
如已过认证期,发票还能认证吗?我觉得应该是不能,如果税金小打算企业自行承担的,直接按发票总金额入账,就不要体现税项了。如果是按分项记账的,那就把税金金金转出进存货成本(购货发票)或者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像车,船,飞机的费用应该是实报巴(根据级别出差享受交通工具)。要是包的是餐费和住宿费就可以直接用实际的交通费加上餐补和宿补(其中餐补和宿补不用发票)做账如: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交通费 餐补 宿补)贷:现金/银行/其他应收款附件就只有交通票。我们这里是这样,税务部门也认可这样处理。
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就要支付法律规定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在会计上一般将其列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计价、摊销。
工业会计成本核算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三类。 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 1、品种法:以产成品品种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或不需要划分生产步骤的企业,如发电、自来水、食品、塑料制品等; 品种法下成本核算的方法要点,可概括如下:以“产品类”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成本计算单;“产品类”的成本计算方法同于“品种”;某“类产品”的成本计算出来后,按照下列方法再分配到具体品种,以计算品种的成本;类中选定某产品为“标准产品”;定义其他产品与标准产品的换算系统;按照换算系统之比例将“类产品”的成本分解计算到具体品种产品的成本。 适用范围: 品种法适合于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并且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的企业。如:服装厂、电子厂等。 2、分批法:此时,生产费用在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以及费用的汇集程序和方法与上述相同,各批产品的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产品的“批”。分批法是一种很广义的成本计算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有“批号”、“批次”的定义。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成本对象:产品品种、存货核算中分批实际计价法下的“批”、生产批次、制药等企业的产品“批号”、客户订单——即按照客户订单计算成本的方法、其他企业需要并自定义的“批” 品种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要点为:以“批号”、“批次”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 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工期”, 一般不存在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若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在产品间分配采用定额法。 单件、小批生产企业、按照客户定单组织生产的企业——因而也称“订单法” 3、分步法(逐步结转分步法、平行结转分步法)成本核算方法。 步法下的“步”同样是广义的,在实际工作中有丰富的、灵活多样的具体内涵和应用方式,分步法下之“步”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定义为下列“步”含义:部门——即计算考核“部门成本”、车间、工序、特定的生产、加工阶段、工作中心, 上述情况的随意组合。 较之其他方法,分步法在具体计算方式方法上很有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它按照生产加工阶段、步骤计算成本所导致的。
工业会计成本核算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三类。 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 1、品种法:以产成品品种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或不需要划分生产步骤的企业,如发电、自来水、食品、塑料制品等; 品种法下成本核算的方法要点,可概括如下:以“产品类”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成本计算单;“产品类”的成本计算方法同于“品种”;某“类产品”的成本计算出来后,按照下列方法再分配到具体品种,以计算品种的成本;类中选定某产品为“标准产品”;定义其他产品与标准产品的换算系统;按照换算系统之比例将“类产品”的成本分解计算到具体品种产品的成本。 适用范围: 品种法适合于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并且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的企业。如:服装厂、电子厂等。 2、分批法:此时,生产费用在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以及费用的汇集程序和方法与上述相同,各批产品的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产品的“批”。分批法是一种很广义的成本计算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有“批号”、“批次”的定义。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成本对象:产品品种、存货核算中分批实际计价法下的“批”、生产批次、制药等企业的产品“批号”、客户订单——即按照客户订单计算成本的方法、其他企业需要并自定义的“批” 品种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要点为:以“批号”、“批次”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 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工期”, 一般不存在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若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在产品间分配采用定额法。 单件、小批生产企业、按照客户定单组织生产的企业——因而也称“订单法” 3、分步法(逐步结转分步法、平行结转分步法)成本核算方法。
如果你已给客户开发票,就借:应收票据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销 如果未开发票就借:应收票据贷:预收账款-客户
两者实际算下来都是按实际成本进行结算,只是劳动强度、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多少有些不同。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的特点是:从存货的收发凭证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均按其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法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存货品种简单、采购业务不多的企业原材料按计划成本的核算方法适用于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如果企业的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品种繁多的,或者在管理上需要分别核算其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的,也可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下面仅用材料取得和入库这一过程为例,用简单的分录来加以说明:实际成本法下:取得材料:借:物资采购(实际成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材料入库:借:原材料(实际成本)×××。××贷:物资采购×××。××实际成本法下原材料均是以实际成本反映,所以月末不需加以调整。计划成本法下:取得材料:借:物资采购(实际成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材料入库:借:原材料(计划成本)×××。××贷:物资采购×××。××计划成本法下,要在月末进行汇总,计算材料成本差异,具体分录如下:借: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贷:物资采购×××。××或借:物资采购×××。××贷: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从以上对实际成本法和计划成本法的描述,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在计划成本法下,材料明细账可以只记录收入、发出和结存的数量,将数量乘以计划单位成本,随时求得材料收、发、存的金额,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计算和调整发出和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简便易行。而在实际成本法下,对存货的数量、单位成本和总金额都要详细记录,增加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计划成本法虽然强调的是“计划”下的成本,但它仍是适时地关注实际成本,与实际成本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在取得存货时,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相对比得出存货的“材料成本差异”,表面上看只是一个简单的计算过程,其实质是控制和决策过程。通过两种成本的比较,使得采购部门不断关注其计划成本,结合更多的影响因素,不断降低其采购成本,节约支出,也为制定更完善的计划成本做准备。
1,股 东投入的超出注册资本金部分的资金,在没办理增资手续之前,都在资本公积科目反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3,但股东可以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后再进行减资,以弥补亏损. 4,多投入的记“资本公积” 5,投入进来就不能返还了,如果要返还的话就记“其他应付款” 6,我只知道“盈余公积”补亏 。
对企业来说是一回事,先按正常税率计提应交税(增值税、城建税等),再做减免税的分录,将减免额转到“补贴收入”(或“营业外收入”)里即可。
审计和会计的工作还是审计的工资偏高一些,会计的工资没有那么高
从会计的角度来说,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已对其拥有了长期控制权,虽然从法律形式上来看,企业租赁时尚未拥有所有权,但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出发,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企业要对其入账,增加固定资产。 一、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性质 从融资者的角度来看,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是一项特殊的债权性融资活动,它和一般的长期性债权融资活动不同,通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是以年金的方式来分期支付,是一系列等额支付的款项。另外,它所形成的是融资企业的负债而不是权益,在租赁期内,租赁企业有法定义务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对方支付利息和本金,也就是租金,租赁期满,企业的还款义务解除。所以从性质上来说,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就是企业在一定期间占用了对方一笔定期偿还的负债。 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租赁开始日 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以固定资产的方式取得融资,此时应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在确认资产的增加时,同时确认一项负债,以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在租赁期内要还本付息的总额列为长期应付款,这个数额也就是租赁企业在租赁期内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该资产和负债的入账的差额属于还本付息额与融资额形成的融资费用,这项费用应在整个租赁期分摊,属于一项递延费用,我们应将其列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应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构成融资额,同时由于这部分费用是直接支付的,不构成对出租人的负债,即不列为长期应付款。所以,租赁开始日,企业取得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公允价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加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最低租赁付款额减其现值或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 (初始直接费用) (二)各期租金的支付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在融资租赁下,企业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企业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如果在先付租金的情况下(即每期期初等额支付租金),租赁期的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减少长期应付款,不必确认当期融资费用。分摊时应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各期分摊数各不相同,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各期相同)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根据实际利率法确认的融资费用,每期不同)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三)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企业租入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折旧政策应和自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一致,同自有固定资定一样,折旧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如果企业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担保余值后的余额,如未有担保,则应折旧总额为租赁期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确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折旧期应视租赁合同而论,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企业将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即可认为企业拥有该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该资产的使用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企业是否能够取得租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中两者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通常,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四)履约成本的处理 履约成本是指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企业发生的履约成本通常应列为当期损益,计入管理费用。即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五)或有租金的处理 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它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由于或有租金的不确定性,因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通常计入销售费用。其账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六)租赁期届满时的处理 租赁期届满时,企业对租赁固定资产的处理通常的三种情况:返还、优惠续租、留购。 1、返还租赁固定资产 租赁期届满,企业向出租人返还固定资产时,通常将最后一期租金合在一起入账,作如下的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该固定资产 企业行使优惠续租权,此时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3、留购租赁资产 在企业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支付购买价款时,此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还应结转固定资产的明细账。 借: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你们公司是不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如果不是,不可以抵扣,做借库存商品等贷银行存款如果可以抵扣,做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收到的税票要做认证抵扣。
国内,每月底进行期末结转,借: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所有收入类科目,贷记本年利润;同时,借记本年利润,贷记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等所有成本、费用、支出类科目。然后编利润表,这样上面的分录一年要做12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按照历史成本记账的会计原则,企业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调账,否则,由于计量基础的不一致,不同会计期间产生的利润将没有可比性,容易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报表使用者,从而影响他们的决策。除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外,一般不能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交易行为的增多,资产评估事项也越来越多,企业在进行公司制改制、购买股权、企业兼并、资产置换、以非现金资产抵债、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债转股、企业清算、增资扩股、将资产抵押、质押或担保、公司制企业变更、法人股拍卖等往往都需要进行资产评估,但国家规定的可以调整账面价值的事项仅限于下列两种情况: 一是国有企业按照《公司法》规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应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企业相应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二是企业兼并,也就是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时,如果被购买企业保留法人资格,则被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被购买企业各项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入账。 这两种情况之所以可以调账是因为改组后的企业和被兼并但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相当于一个新企业的开始;而整体兼并不再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当于兼并企业买进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应当按被兼并企业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借:固定资产(增值部分) 贷:资本公积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按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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