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关系呢?如何正确处理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关系呢?
现阶段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依据的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监督”相分离的原则,但“分离”不能造成“脱节”。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中心行使的只是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原有的筹集资金,正确执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经费预算和财务计划,管理本单位的财产物资,制定本单位具体财务管理办法;参与单位业务活动计划制定,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等职能不变。从客观上讲,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注销了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职能从原单位分离出来交由会计核算中心异地统一行使,容易造成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监督的脱节。为防止两者脱节,在目前会计核算中心职能未做大的情况下,要求单位财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除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外,还要继续搞好经费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做好财务收支活动的分析、总结;根据会计信息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等财务管理工作。同时核算中心要注重同试点单位的联系,加强对账与盘点工作,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且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项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试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更需进一步加强。从这种意义上讲,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试点单位财务人员肩上的担子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有些部门和人员误认为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财务工作全部交到核算中心了,财务人员没有用武之地了,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否则,将导致试点单位财务人员锐减、财务职能弱化的现象。如不及时予以纠正,将不利于单位加强经费管理,不利于各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利于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