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转让的问题因一时冲动,交了首付款并办理了公积金按揭贷款,贷款期限为25年,房子要到今年10月份才交付,房产证要到07年10月份才能办理下来。我现在供房压力太大,无法按期供房,想挂牌出售,结果有人感兴趣,但是大家对期房出售交易问题有困难,恳请知道的给点意见。第一:如果对方是现款买断,提前把银行的按揭款还了,是否可以到房屋交易中心去把购房合同备案修改对方的名字,如果修改对方名字,是否可行,是否算交易,是否需要缴纳5.5%的营业税,需要的费用大概如何?第二:如果不能合同不能改名字,是否可以通过增加名字的方式,把对方的名字加进去(好像是每平方米/3元,另加几百元的手续费),然后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办理的是两个人的名字,然后我再写一份申明房屋放弃申明,是否算是交易,如果算交易的话,我是否可以和交易的人私下签订合同,约明责任,然后在拿到房产证后的2年后再去办理过户。第三:此次交易,如果是2年后过户,是否会影响我以后购买房子,如我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前面的房子已经偿还的前提下)谢谢,如果知道的尽快回答我。
期房严格来说是国家明确规定不允许转让的,去年的宏观调控更是明确了“期房禁转”:
1、全款购买后要看开发商是否已经将购房合同在房地局办理了备案,如果办理了备案那么是无法办理更名的,如果没有备案要看开发商是不是同意办理更名(就是俗称的“改底单”),改底单不再发生税费,但是开发商的收费可能会比税费还要高;
2、如果合同已经办理备案,那么增加其他人的方式也是不可以的,即使合同未备案,那么还要看银行是不是允许增加其他人(一般都是不允许的);
3、如果前面房产贷款已经还清,还是可以继续使用公积金的,但是由于账户内余额减少,贷款额度会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