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财政部会计司去年2月份的规定,不过没关系,考试很简单的!而且会计专业应届毕业生只考会计财经法规一门!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对啊,从事会计必须要有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证和会计电算化证书.这是最基本的.就象上岗证一样. 如果你要从事着方面的工作就最好从初级职称开始考.然后是中级会计职称和高级会计职称.在有就是注册会计师. 职称考的越高,工作越好找,工资也越高啊.呵呵! 希望你早日加入会计队伍啊!加油!
先到珠海财政局网站上下载表格,填写资料并加盖在西安单位的公章及在珠海单位的公章,到西安的财政局去办理.(跨省转会计证的可能还要到原办会计证的省都去调)
先去西安的财政局填表格,做一下转出的手续,带上会计证,如果挂靠在单位的话,还要带上公章的,然后再到珠海的财政局做转入手续,因为是跨地区的,跑来跑去会比较麻烦的,所以东西都要带齐的.
你到财政局去报名,详细情况到那儿一问便知
如果你的会计基础足够扎实,那完全没有必要,这个考试对你也只是走走过场。
那种单位肯定放假而且没值班的,你过了5.1再去
不知道 会计证30元考务费
人民路立交桥,北中体育对面的会计电算化考试报名点领取
大概在11月左右,具体问当地财政局
一般会在11月或12月吧,具体的是哪个月记不清了. 请咨询当地财政局吧.
我已考了会计职称证。但是我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有了证只是代表你有资格。并不代表你就可以做会计
你好,我跟你说,会计从业资格证是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但是你是学会计的人就不需要再另外报考统一考试,你就只要考一门《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是你过关了,你就可以直接拿到这个证,当然也需要你的其他成绩及格!会计从业资格证一般要考财经法规和会计基础,不过现在有所改革,把会计电算化也加上了!会计初级职称也叫助理会计师,是拥有高中以上学历以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才有资格考!会计初级职称要考经济法,会计初级实务!我看过那些题目,相对来说有点难度,但是也不能说很难,比较重视实践的会计操作,你把基础学好是靠一切证的关键!最后,祝你成功!
先去当地的财政局问一问吧,再按照他们说的去办比较妥当,现在外面不合格的培训学校很多
到这里看看吧
不难,但是要去看书,那些法规要熟悉,多看书和做点习题就行拉 ,我也是学会计的
[会计证考试还是会计职称考试.会计证考试一般是9月份报名.11月份初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是11月份左右报名,第二年5月份考试.注会是4月份报名,9月份开考.] 库儿先知的说法,我赞同.
怎么还没发放吗,还有半个月就要考了,去财政局问问呢
已经不行了,只能免试一门科目。财政部最新规定如下: 1. 行政授权改为行政委托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由原行政授权改为依法进行行政委托。 2. 凡进必考 新《办法》取消了直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条款,实行单一的考试制度,即“凡进必考”。 3. 考试科目减少了 新《办法》规定的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与实务》。 4. 部分免试的条件 新《办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会计基础与实务》考试科目: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且自毕业之日起 2 年内(含 2 年)的人员;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全国会计、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 5. 从业资格与职称脱钩 新《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聘任脱钩。 6. 会计岗位有哪些 新《办法》规定,会计岗位一般包括:总会计师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7. 取消注册和年检 新《办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和年检制度,加强了日常管理和重点抽查。 8. 考试教材不再指定 新《办法》明确,财务部只发布全国统一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考试大纲组织命题、考试、发布成绩、颁发证书,不再编写考试指定教材。 9. 考前培训社会化 新《办法》取消了授权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制定本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办法的规定,考前培训实行社会化。 10. 从业资格与继续教育脱钩 新《办法》改变了现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年检)紧密结合的方式,规定对长期未参加或完成继续教育的,可以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直至吊销证书。 11. 行政处罚 新《办法》明确,除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实施行政处罚外,本办法行政委托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也可以自行实施行政处罚。 12. 国民待遇 新《办法》对港、澳、台及境外人员实行国民待遇,其报名条件、考试试题、免试政策、证书登记、证书吊销等事项同内地一致。
一般去报名时就可以购买教材的.11月份报名,今年年底或是明年过年的时候拿到教材,就可以开始复习了!五月份考试么,准备个两三个月是非常充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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