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子算什么产权性质?如此交易合法吗?一房无两证,卖家说此房系单位集资盖房(此房已盖好并入住7年)两证齐全,不过系大证(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皆属单位名下),办属于私人的小证由单位出面花些手续费、缴纳相关税以后,私人两证轻松可下。
于是此房由房主和买家私下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了房款、钥匙,且找了单位的后勤主任做了公证。整个二手房买卖完成。
关于以上整个流程请问,
第一。这个房子在法律上合不合法,受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这个房子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小产权吗?
第三。盖房子属于私人的两证能办理吗?
首先回答第三个问题,私人两证可办理,不过过程肯定没有卖家说的那么轻松 <br/> <br/>第二,该房是使用权房,亦即小产权房,使用权房只有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三项权利,而没有房屋权利中最重要的处置权,也就是说这种房子的使用人没有买卖它的权利; <br/> <br/>第一个问题,法律上这种房子的交易是有风险的,虽然现在可以改使用权人的名字,但假如有一天单位要收回房子,使用人也没办法 <br/> <br/>使用权房主要是便宜,但是便宜是伴随着风险的!所以买之前最好考虑清楚! <br/> <br/>我爱我家经纪人刘健为随时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