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我遇到特殊情况,该怎么办?急,急,急我要买新房子,遇到特殊情况,是这样的:李明订购了一套毛坯房,在去年九月给开发商交齐房钱和办手续的钱,今年五月拿到了钥匙,六月又交齐了水电气光钎等费用,房产证要在今年12月才能拿下来,但在今年八月李明因为在外省犯罪,现在被关在牢里,与外界无法联系;李明的弟弟叫李小东,李明买房的所有手续都在李小东这里,(手续上的名字都是李明的)现在李小东为了救李明急需要钱,决定卖掉李明的房子,我如果要买他的房子该履行哪些手续,还要注意什么?
1、关键在于没有房产证,房子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就没法过户;而且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公证处连委托公证都不给做,所以李小东连合法的代理权限都拿不到;
2、办法有以下几种:
A、有些开发商会对房产进行回购然后重新出售,这样就可以从开发商手里购买;
B、有些房产开发商可以配合办理“改底单”,就是原来业主办理退房,然后你再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这是最保险的办法。但是房子已经交付使用,如果房产的买卖可同已经在房地局办理备案那么就操作不了了;
C、先签订合同,等到12月份房产证下发之后由李明与李小东办理委托公证,全权委托李小东办理房产出售以及过户事宜,但是其中的法律风险还是很大的。
不过这些办法的操作难度都不小,而且房子卖不出价钱,一般来说可以低价买到。
此外,今年12月份下发产权证,那么还会发生成交价格的5.5%的营业税,需要注意该费用由谁负担,一般来说应该由业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