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外单位欠我单位加工费2万多,因这个单位没有资金就用一批货物顶所欠款项,但是所顶的货物根本达不到所欠的货款,而这批货物只是卖出一少部分,其余的仍放在仓库里.我想问的问题是这个账务如何处理?卖出的一少部分收的是现金.谢谢!请看到的老师尽快答复.再次表示感谢!应收账款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欠款单位用货物低债,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应按照第12号准则<<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本例中地债货物根本达不到所欠的货款,差额部分作为债权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重组的货物按照公允价值入帐,同时按适用增值税率计入进项税。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公允价值*税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重组前的债务-公允价值-进项税)
贷:应收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