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购房产权问题请教,我和女友没有拿结婚证,我们在2006年底购买了20多万的房子,在跟开发商及银行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因有工作任务我出差在外地,是女友以她的身份办理的,所有的协议都签有她的名字。所以房子的户主理所当然是她,但这个房子虽是我跟她一起购买的,但我出资占多数。我并不是太过计较那些的人,当时也没多想,不想因这些事伤了感情。也想给她一个安全感。最近家人和朋友常在我身边提起类似的纠纷,我就没有安全感了。尽管我不想将来有离婚的事情发生,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问题:如果将来万一有感情破裂,发生了购房产权的纠纷,会出现什么后果?现在如何补救?(现在每个月是我还贷,房产证还没办,只是跟开发商及银行签了购房合同。)
据我所知,如果开发商已经去房管局备案,是很难再加上一个名字的,更不可能在以后的产权证上出现你的名字.唯一的办法就是咨询一下律师,看能否做公证,让你的女朋友证明此房产是你们两人的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