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与遗产确认问题公产房的承租人
公产房的承租人死去,同住的人将房屋买为私产,但由于尚未变更承租人,房产证上登记的仍为原承租人的名字。请问:
就冲着楼主说我弱智,我就必须多说几句了(也怪我,说得太简单咧,下面我在括号内补充),希望能够改变楼主的看法,只有非常弱智者才可能成为爱问百名榜中的天尊,采纳率80呢%。 呵呵:
1、这个房产登记有效吗?
既是公房,何以登记为私产?
『我当然知道有房改房,但只要房改了,公房就成了私房。在没有依法撤销登记之前,有关房屋的登记(亦即公示)当然是有效的,记住:登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
2、此房屋是否仍应为公产?
既卖了,何以还是公房?
『房改了,登记了,房子的性质就变了。 而且,只要变...全部
公产房的承租人死去,同住的人将房屋买为私产,但由于尚未变更承租人,房产证上登记的仍为原承租人的名字。请问:
就冲着楼主说我弱智,我就必须多说几句了(也怪我,说得太简单咧,下面我在括号内补充),希望能够改变楼主的看法,只有非常弱智者才可能成为爱问百名榜中的天尊,采纳率80呢%。
呵呵:
1、这个房产登记有效吗?
既是公房,何以登记为私产?
『我当然知道有房改房,但只要房改了,公房就成了私房。在没有依法撤销登记之前,有关房屋的登记(亦即公示)当然是有效的,记住:登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
2、此房屋是否仍应为公产?
既卖了,何以还是公房?
『房改了,登记了,房子的性质就变了。
而且,只要变更后的登记没有撤销,即使登记错误,房屋的性质也只能按照登记的性质来认定』
3、如果买卖和登记有效,能否认定为原承租人的生前财产(如今的遗产)?
证上是谁,房就属谁。
『我国房屋产权法律制度实行的是登记主义,说白了,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谁,房屋的产权当然就属于谁。
如果对房产登记有异议,只能走申请撤销登记的道路』
4、或者应确认为购买房屋者所有?抑或同住的人所有?
我认为均不能认可。
『我的意思是,目前的情况下,只能认可房产登记之人』
5、回答你的补充提问:同住的亲属在承租人死后购买产权,要在房产证上登记已死的承租人的名字,房产管理部门是否应该同意?
呵呵,我现在有点看明白了。
告诉你,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这就是说,承租人死后,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是合法的租赁人。如果租赁人符合房改政策的条件,则没有必要以原承租的名义购房,且后租赁人拥有购买该公房的权利。
既然已经以死者的名义购买了该房,我认为,该房子应该归属于所有同住的人共同所有。当然,购房价应该重新公平地由所有同住的人均摊分担。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