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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贪污受贿人的判决 为什么没收他的财产往往少于他所贪污受贿的钱?

对贪污受贿人的判决 为什么没收他的财产往往少于他所贪污受贿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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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

265 0

    刑法规定的没收财产刑是“没收个人财产”。他贪污、受贿来的财产法律上不视为他的个人财产。对于其贪污、受贿的财产国家将以追嬓的方式上缴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第一百九十八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对被扣押、冻洁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诚心回答你的问题,记得给好评,谢谢 )。

2014-04-25

232 0

你好,不是这样的,脏款不计算在没收的财产在内,没收的是他的剩余的合法财产,谢谢,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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