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胡椒粉是否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004号)的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已由17调整为13。 现将《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以下简称注释)印发给你们。
(五)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园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全部
根据《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004号)的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已由17调整为13。
现将《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以下简称注释)印发给你们。
(五)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园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胡椒粉应当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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