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所在地与高中及高考的问题
关于你提的问题,我不知道你所在的是哪个城市,
一般这个问题可以问当地的高招办。
下面以广东省的情况举例说明如下,
列出的是高考报考的一些规则,
希望对你有所好处。
一、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⑴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健康或虽有残疾,但符合所报专业规定要求,不影响正常学习者;
2、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点)报名。
3、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全部
关于你提的问题,我不知道你所在的是哪个城市,
一般这个问题可以问当地的高招办。
下面以广东省的情况举例说明如下,
列出的是高考报考的一些规则,
希望对你有所好处。
一、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⑴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健康或虽有残疾,但符合所报专业规定要求,不影响正常学习者;
2、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点)报名。
3、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的,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⑶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⑷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5、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中学和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要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中学生的学籍、户籍管理,严格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字[1995]47号)的有关规定,制止非正常迁移户口的人员报名。凡非正常“高考移民”,一经发现,要坚决清退。
二、报名方式及报考手续
1、报名前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应事先在所在中学或县(区)招生办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报名时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网站,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
报名时考生通过互联网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校对报考信息、电子摄像,并交纳报名费。
应届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可由学校负责事先核准考生户口的所在地以及其它报考条件,然后到报名点办理集体报考手续。社会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实施细则》(见附件1)进行。
2、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时应注意:
⑴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05年3月15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否则不予确认报名手续。
⑵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的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⑶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资格审查表》,经中学及县(区)教育局、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方可报考;往届生经县(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可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⑷外省迁入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⑸录取新生时,考生如上述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录取。
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3、报考高等职业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
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考试中心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毕业证及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复印件放入档案。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已报名参加2005年3、4月份组织的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报名,报名时须输入参加这两种证书考试的准考证号,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考生需在5月份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报名数据无效。
4、考生必须认真核实各报名点打印的《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特别是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选考外语语种及选考科目,并签名确认。
艺术类考生需认真核对省统考或院校单考的信息,体育类考生需认真核对报考的体育专项项目。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的确找不到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由地级市统一上报省考试中心技术统计部。
《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此为准。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级考试机构以及组织报名工作的中学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5、户口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我省也不办理户口在外省的考生借考事宜。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异地借考。
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口所在市划定的分数线参加市属高校录取。借考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由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建立。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须严格审核考生户口,并由地级市考试机构在网上准确修改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信息。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05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6、考生必须按规定缴交报考费。
除英语(2)收费为40元外,其他各科文化科目每科20元,考生在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时缴交。体育术科、艺术术科报考费由相关报考点按规定收取,考生在参加术科考试时缴交。报名期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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