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合同时间是2009年2月15日~2011年02月15日,每月租金1800元。每3个月交。2010年11月中旬,续签了两年,每月2000元,每3个月交。请问我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该交多少钱?.法律中,对时间上是如何界定的呢?.2月份的是该按1800元算呢还是按新合同中的2000元计算?.
这个问题有点逗了哈,估计是你设定的案例吧?1、法律上有没有这个时间或期限的界定,并不重要了,说实话,平日还真没注意到具体的时间呢;2、按合同法的原则,后一份基于合法成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对第一份2年期限的合同做了关于租赁期限和月租金的补充和修改,自然以第二份合同的约定来执行了;3、按第二份合同约定,提问中,对今年三月份租金的支付额度并无之前的1800元的约定,故,现在的租...全部
这个问题有点逗了哈,估计是你设定的案例吧?1、法律上有没有这个时间或期限的界定,并不重要了,说实话,平日还真没注意到具体的时间呢;2、按合同法的原则,后一份基于合法成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对第一份2年期限的合同做了关于租赁期限和月租金的补充和修改,自然以第二份合同的约定来执行了;3、按第二份合同约定,提问中,对今年三月份租金的支付额度并无之前的1800元的约定,故,现在的租金当然按2000元的标准支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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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个人房屋租赁税费: 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
房屋租赁决不是出租人的“私事”,更不能惟利是图,收租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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