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租的房子经营超市生意,租期是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租金一年一交,09年9月份,房东提出要卖房子,可她是个财迷,要的价格很高,几个月过去了她也没卖掉,我现在想出兑超市他又不同意,从她卖房开始,我超时生意已经受到影响,而且他这样卖下去生意会越来越差,我担心的是房东如果一直这么卖下去,直到合同到期,那时我就难办了,我是想现在搬走的话,我能要求她赔偿剩余合同期内的营业损失吗?需要哪些证据?感谢各位!
买二手房协议已签,房主想反悔签的协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全权委托"、"独家代理"要慎重。 委托中介卖房,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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