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失独老人的,老人儿子故去,儿媳不让老人入住,该咋办?
按照《物权法》可以主张排除妨碍、返还原物。按照《婚姻法》可以主张儿媳承担赡养义务。注:儿媳妇在丈夫去世以后,与老人已经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假设儿媳妇因此尽了赡养义务的话,在老人百年以后,可以获得一定份额的遗产。 可以打物权官司,要求儿媳妇返还房屋。其实这案子在法院可以做好调解的。老人无非是想要个家,对于房屋的归属并不在意,而儿媳妇在未另嫁他人之前,借住老人的房屋无可厚非,但可不能反客为主,连主人都赶走了。 经适房的话同样有登记的,儿媳妇提出什么条件?如果不是涉及金钱的,对于一个失独老人而言,没有比一个家更值得付出代价。那笔钱不属于遗产,是带有抚慰性质的补偿金,是对受害人家属的精神抚...全部
按照《物权法》可以主张排除妨碍、返还原物。按照《婚姻法》可以主张儿媳承担赡养义务。注:儿媳妇在丈夫去世以后,与老人已经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假设儿媳妇因此尽了赡养义务的话,在老人百年以后,可以获得一定份额的遗产。
可以打物权官司,要求儿媳妇返还房屋。其实这案子在法院可以做好调解的。老人无非是想要个家,对于房屋的归属并不在意,而儿媳妇在未另嫁他人之前,借住老人的房屋无可厚非,但可不能反客为主,连主人都赶走了。
经适房的话同样有登记的,儿媳妇提出什么条件?如果不是涉及金钱的,对于一个失独老人而言,没有比一个家更值得付出代价。那笔钱不属于遗产,是带有抚慰性质的补偿金,是对受害人家属的精神抚慰金。大家都有份的。
因此媳妇的请求,合法,法院也会支持。老人自己的心思是怎么样,要家还是要房子?其实住在一起,让那媳妇给伙食费也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呀。钱是平分的,三人平分。房产是老人的,谁掌握房产手续也没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