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后在什么情况下被注销注册?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业药师注册 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1) 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2) 受刑事处罚的。
(3) 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4) 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5) 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 构申请办理,并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执业药师注册
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业药师注册 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1) 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2) 受刑事处罚的。
(3) 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4) 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5) 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 构申请办理,并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执业药师注册
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