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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的会计分录怎么?

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的分录为: 借:半成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包括加工后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其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工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加工的往返运输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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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14: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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