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吗?我与客户
这不是不可抗力的问题,而是你,会败诉的条件,而且是重要的一个条件。你会败诉的。因为,你如果你向德国供应商提交了合同,德国方面知道了你是他的客户,那么,他们就会替你保存你要的货物。当然,这些前提,就是你要先和德方建立一个关系。 然后,德方替你尽他们的义务和责任。而你国内的合作方,在过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和你把事办好。这个一个月,时间太长了。德国人办事是很稳重的。你应该在商量确定了合同也就是三天时间,就要给德方答复。这样,他们才会把这个项目订下来。 一个星期也可以。如果条件够的话。不过,一个星期其实,都是很长的。因为,一个月的时间,德国的货品,可能都卖光了。
再者说了,呵呵,你为什么一定要...全部
这不是不可抗力的问题,而是你,会败诉的条件,而且是重要的一个条件。你会败诉的。因为,你如果你向德国供应商提交了合同,德国方面知道了你是他的客户,那么,他们就会替你保存你要的货物。当然,这些前提,就是你要先和德方建立一个关系。
然后,德方替你尽他们的义务和责任。而你国内的合作方,在过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和你把事办好。这个一个月,时间太长了。德国人办事是很稳重的。你应该在商量确定了合同也就是三天时间,就要给德方答复。这样,他们才会把这个项目订下来。
一个星期也可以。如果条件够的话。不过,一个星期其实,都是很长的。因为,一个月的时间,德国的货品,可能都卖光了。
再者说了,呵呵,你为什么一定要在这一棵树上上吊呢?德国这家没有,你可以去问问其它的供应商啊?比如,到国内的,一些这个商品的代理商那去问问啊。
这事,如果你做了,国内的问题,好办了。对吧,这事也怪你们呀,如果你们定了,我们就可以很快的拿到货的。这样,我的责任也就不是主要的了。我不是没问啊。而且,可能,我都可以拿出德方的传真做为证据呀。
是吧?如果借此,国内合作方,想压你,也是他们做的不够理想。这算是趁火打劫啊。你看我货供不上了,你看德方没有货了,你跑来用合同打我脸?说明,你的合作方,也不怎么地道。如果,你的合作方,是在你多方努力下知道后,就来落井下石的,显然,他们是来看你笑话的。
是想让你们的公司去注销的。最好和对方说清楚,告诉他们 ,你们应该暂时冷静下来,我们商量一下,怎么把你们想要的货物搞到手。
但是,如果在合同上,对方,就是想看你笑话,你也得有心理准备。你输定了。
因为你把问题想的不全面造成的被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