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什么是事实婚姻吗?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 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尤其是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 区。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1•传统习俗的影响。 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 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
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 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fe政府的 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有一定困难。
3•登记制度不健全。例如,有的当...全部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 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尤其是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 区。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1•传统习俗的影响。
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 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
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 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fe政府的 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有一定困难。
3•登记制度不健全。例如,有的当事人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因办 事人员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记。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龄,使当事人的合 法权利不能得到实现。
4。婚姻登记搭车收费。例如,有的要收计划生育押金、户口迁移 保证金等。
5。法制宣传不够。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对婚姻登记的重要性 缺乏认识。有的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为逃避国家对婚姻的 管理和监督,故意不登记,造成事实婚姻状态。
事实婚姻的效力,历来是法学界争论的重要问题。有人认为,承 认事实婚姻,必然破坏婚姻登记制度,因此,凡不登记结婚的,应一律 明确规定为无效婚姻。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1986年3月 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 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 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一方或者双方 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 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 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审议修改《婚姻 法》时认为,目前不登记“结婚”的人不少,未办理登记的原因很复杂, 有的是不符合结婚条件,更多的是符合结婚条件,因收费过高或登记 不便利造成的。
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对违 反结婚实质条件的,婚姻法已规定为无效婚姻;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只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律简单宣布为无效婚姻,对保护妇女的 权益不利,应当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完善登记制度等工作,采取补办 登记等办法解决。
因此,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八条增加规定,符合本 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一规定 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 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 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登记,以使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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