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网站上复制一些文章或者图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 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根据以上规定,就是说除了某网站上的文章或图片标明了不得转载的信息的外,你使用了该文章或图片复制到自己的个人主页上,只要你的个人主页未用这些文章或图片进行商业谋利,并注明了出处,应该属于合理使用,不侵犯对方的著作权;但是对方已经标明了不得转载的信息,你未取得...全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
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根据以上规定,就是说除了某网站上的文章或图片标明了不得转载的信息的外,你使用了该文章或图片复制到自己的个人主页上,只要你的个人主页未用这些文章或图片进行商业谋利,并注明了出处,应该属于合理使用,不侵犯对方的著作权;但是对方已经标明了不得转载的信息,你未取得许可而复制,那就构成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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