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大家好! 请教各位两个问题:1.今年4月份补交去年的增值税1700元,国税专管员让补记收入,调增利润。4月份应该怎么做分录?2.去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还没报,是否做纳税调整?请各位老师详细解答,谢谢!
根据你的提问,税务机关认为你们有收入不入帐的问题,这些收入应该缴纳增值税1700元,即有10000的收入没有入帐,现在税务机关要求你们补增值税、补企业所得税,所以分录应该这么做:
1、补收入和补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117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700
2、结转上年的收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00
3、补提上年的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00×33%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10000×33%
4、补交增值税和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10000×33%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700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贷:现金、银行存款
因为现在专管员要求你补缴纳增值税、补计算收入,所以,对07年的企业所得税有影响的,你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时候要调整这部份的收入。
滞纳金是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700 月底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 2,所得税报表要调整
1。你07年补做增值税的收入
借:挂往来或者银行存款 ***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
你本来账上计提应交税金的时候
借:应交税金——销项税 **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
借:应交税金--未交税金 **
贷:应交税金---进项税 **
现在销项税补记1700结转到了未交增值里面
2。
07年针对这个问题不需要作调整直接做到08年4月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