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之前咨询了一次,但告诉我账号不存在,我记得我没有写错手机号码的。。。你好,我之前找中介买房子,中介以代缴税款为由,预先收了我的相关税款的钱,后来以假的税的发票告诉我交的税大概要11万五,这件事情被我发现,实际缴税是8万多,此时中介公司已倒闭,和原来接触的中介公司的经理协商归还2万(签有欠款条),但是他现在拖拖拉拉不愿意还。
我有他之前给的税款本票接受条(本票的收款人是这个经理,但接受条是另外一个业务员写的,直接写在本票复印件上),造假的税得发票的复印件,税的原件以及后面协商的欠条。我现在想去法院去起诉他,让他归还拖欠的税款。但是之前买房的时候,我还不满足当地的购房条件,我的购房资格是找人办的,另外我实际购房价格是比交税的价格要高的。
我想问的是:1、如果我去起诉他,能否要求他按照实际的欠款金额归还,而不是按照后面协商的金额归还?2、如果我起诉他还款,他说我买房资格造假、使用非法手段避税,会不会影响法院判定还钱的结果?还是判定的结果只会根据欠款的事实是否存在这个依据?3、中介公司倒闭,会不会对这个追讨造成影响,我定时付钱的本票收款人、转账的记录、包括欠款的欠款人都是我现在想起诉的这个人。
以及接受条是另外一个人写的,落款也是另外一个人名字会不会对追讨全额造成影响。4、如果我仅使用欠条追讨约定的剩余欠款, 是不是一定能追讨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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