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要卖房子,中介和我们签了的合同是:原先的意思是保证一个月之内,以到手110万的价格卖出去,.他们先付2000元定金给我们,如果没有在一个月之内卖掉的话,就算赔偿给我们的.如果房价超过110万的话,多余的钱我们平分.但是我们觉得太低,中介就又和我们重新签了一个合同:总价112万,多余的钱归他们.结果他们以116万的总价和客户谈好了.现在我们想撤消合同,但是按照合同要赔偿他们1%的1万多元的中介费用,不知道合不合理?
既然合同是这么约定的,就应该按照这个标准赔付,没有成交是因为你的原因造成的,但是中介却已经付出了劳动,投入,包括人力物力投入。所以这个标准很合理了,大多数中介要求的赔付标准是2%
既然合同是这么约定的,就应该按照这个标准赔付,没有成交是因为你的原因造成的,但是中介却已经付出了劳动,投入,包括人力物力投入。所以这个标准很合理了,大多数中介要求的赔付标准是2%收起
说实话没什么何不合理,谁让您找这样的中介呢,您找个透明交易的不好吗,现在人家多卖您就觉的不合适了,撤消合同也是您的权利,记的撤消了一定要把哪个合同销毁.
说实话没什么何不合理,谁让您找这样的中介呢,您找个透明交易的不好吗,现在人家多卖您就觉的不合适了,撤消合同也是您的权利,记的撤消了一定要把哪个合同销毁.收起
2万元是什么钱?如果是房款且有证据,你可以依约要回,反之...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与中介机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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