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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引纷

我一朋友六年前买了一栋农村土木房,付款后买房也同时得了房屋的使用权,同时也从村,镇,县一级一级的办理了审批手续用应交的税费,只是还没有办理到土地使用证过户。现如今原房主的以其他人的名誉要回房子。理由是原房室登记人死后财产是所以子女的共同财产,没有得到的人将要回户子。原买卖合同人是死者的爱人及上门女婿,有村集体的证明证明过门女婿是继承人。请问象这样的关系怎样打才能维护买房的权益。(买主是非农户,死者是在卖房前早就去世了)

你好你这个情况比较复杂,对你方也不利,因为该房在出卖时,其所有者已经去世,所以该房实际为其继承人所共有,你也是非农业户口,但你可以要求之前的卖着返还之前的房款和增值部分的相关款项

你好你这个情况比较复杂,对你方也不利,因为该房在出卖时,其所有者已经去世,所以该房实际为其继承人所共有,你也是非农业户口,但你可以要求之前的卖着返还之前的房款和增值部分的相关款项收起

2018-01-29 09: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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