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公积金贷款买一套商品住房。当初与开发商签了预售合同共一式六份,其中给我两份,都盖有房产局的备案章。现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我把一份交给了公积金中心;开发商要我把手中剩下的那份盖有房产局备案章的合同交还给他们,换回一份没有盖房产局备案章的合同,并说也这是办公积金贷款时必须的,否则就办不成贷款。请问懂行人:这真的是必要的吗?
你务必复印自己留底,防止有什么问题,实际上你的合同已经备案,受到法律保护了。
你务必复印自己留底,防止有什么问题,实际上你的合同已经备案,受到法律保护了。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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