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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纠纷

1998年甲方向乙方购进农村一间二层楼住房,由于楼房出口道路不通畅问题,双方约定少交五千块钱,甲方暂时不拿房产证。协议约定:道路出口修缮后,甲方支付乙方5000元,乙方把房产证给甲方。06年农村规划土地,把房屋下面的土地划给甲方。今年,乙方要求甲方把居住的房屋还给乙方,乙方支付当初甲方购进的费用。乙方打算在房屋上重新建造房屋。请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房屋吗?这个房屋现在到底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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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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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应属甲方,房随地走。买卖了房屋,但没有过户,应该说房屋产权没有转移,这时乙方可以反悔。但由于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属于甲方,并且甲方已经支付了相应购买房屋的费用,因此没有理由不支持甲方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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