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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商品房出卖人为获取银行贷款?

商品房出卖人为获取银行贷款,与不具备真实购买意愿的买受人假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出卖人起诉要求买受人配合办理预售登记备 案注销手续的,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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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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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出卖人为获取银行贷款,与不具备真实购买意愿的买受人假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性质认定问题,实践中一般认为,买 卖双方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该商品房 买卖合同应被认定无效,买受人应当配合办理预售登记备案注销手续。
     对此,我们认为,合同的成立应当以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为基础,对于 上述情形,出卖人并不具备将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买受人 亦不具备购买商品房的真实意思,故双方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上并未成 立,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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