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投资的其他企业(规模大点)经常性地替本公司(规模小点)垫付部分管理人员工资、四金、职工培训费、会务费、招待费等,可能是为了方便,集中管理,月底对方开张收据过来,说垫付某某费用冲应收账款,我们俩家单位有购销关系的,我们单位凭收据借记费用贷记应收账款,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认为如果财务处理得当,完全可以这样操作。为了说清楚财务处理的道理,我们先看看你们公司与“其他企业”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其他企业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如果你们公司会计处理向上述那样,你公司该交税交税,该确认收入也确认了收入,并没...全部
我认为如果财务处理得当,完全可以这样操作。为了说清楚财务处理的道理,我们先看看你们公司与“其他企业”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其他企业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如果你们公司会计处理向上述那样,你公司该交税交税,该确认收入也确认了收入,并没有违反相关财税法规。
至于“其他企业”是否归还应收账款,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归还应收账款都对你们公司的损益没有产生影响,但对你们公司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如果“其他企业”采用“垫付部分管理人员工资、四金、职工培训费、会务费、招待费等”方式归还“应收账款”当然是可以的,但相关原始凭证应保留在你们公司,不应留在“其他企业”。
不是“其他企业”给你开具收据,而是你们企业按“其他企业”支付的费用给“其他企业”开具收据或发票(在销售货物时没有给对方开具发票的情况下)。你们公司以“其他企业”支付的费用原始凭证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等(职工薪酬你们公司要计提)
贷:应收账款——其他企业
。 。收起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