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06年买的私人盖的商品房(全部7层。我买的是第6层),房产证08年已经过户到我名下,我的房产证上写着:建筑面积是131。83平米,套内面积112平米,公滩面积是19。83平米。 问题:由于今年过户了房产证,土地证是3。4。6层一本的,所以我想把属于我的那份土地证也让他过户给我,可是他确说,他只卖我房子,没土地的。
不给我土地证过户(或说分户)。我晕倒!请问卖房子还能不给土地证的??房产证上的公滩面积19。83平米,就是我应该得到的土地使用面积吗?办土地证也是这面积吗?当时的买卖合同里只写了他协助我办理房产证,而没写到土地证,请问这种情况,我有权利要求他,给我分这第6层的土地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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