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的应届毕业生,现在实习,未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公司要求春节假期期间(年初一到初七)正常工作,请问,能否享受加班费?若能,该如何计算加班费?若不能,请给个合理的解释,谢谢!
在评论过以后,我又查阅了许多网站、书籍和文章,反复研究了这个问题,结论是:实习期间也应该支付加班费。
实习期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类是实习人员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专业训练的期限。
实习期一般以一年为限。这类实习人员一般与单位都建立劳动关系,实习目的在于从工作中增强从事这些专业工作的熟练度,以便将来能够较为独立地从事这样的职业。 如律师、医师、专利代理人等。
对于该类实习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实习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向其支付劳动报酬,且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另一类是实习人员出于教学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
这类实习人员一般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实习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接触社会,实践自己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 这类实习人员由于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不能按劳动争议纠纷解决,只能按照民法上的劳务关系来处理。
因此,这类人员到单位实习时,最好与单位订立一份“实习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实习报酬等内容。
总之,只要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给付劳动报酬,别管是劳动还是劳务。 那么,在春节这个特殊的节日值班,就应按照或参照劳动法的规定,另加三倍给付劳动报酬。
如果平时没有工资或没有达到最低工资,则应按照最低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同意上面的:你现在的身份是学生不是职工 {劳动法解释309号,第12条} 如果是学校安排的实习,他可以拒付工资或支付有限的生活费 如果不是,也只能算雇佣关系
在校学生的实习,不适用于劳动法~~~~~~~~~~~~~~~ 你现在的身份是学生不是职工
加班费一定要给。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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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给加班费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