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入大型设备出租,承租方只需在购买相应数量的配套耗材后就能拥有这台设备。 购入大型设备时:借:固定资产-租赁设备 贷:银行存款 对吗?这是融资租赁吗? 那接下来的分录该怎么做?还需每月提折旧吗? 谢谢!
如果我没理解错,你公司购入设备用来出租,是吗?
这不是融资租赁,你公司并没有“融资”。
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承租方只需在购买相应数量的配套耗材后就能拥有这台设备。
”
那么承租方还需不需要付租金呢?我理解既然是大型设备,是不可能不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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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没理解错,你公司购入设备用来出租,是吗?
这不是融资租赁,你公司并没有“融资”。
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承租方只需在购买相应数量的配套耗材后就能拥有这台设备。
”
那么承租方还需不需要付租金呢?我理解既然是大型设备,是不可能不付的。
每月计提折旧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累计折旧
(收取租金时,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不过要强调的是,你公司不是专业租赁公司。)
由于不了解你公司到底经营什么,感觉象是经营与设备配套的耗材,那么销售耗材时计主营业务收入即可。与该固定资产的核算应该不再有什么关联了。
(如果是专业租赁公司,那么收取租金时就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计提折旧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耗材则根据经营范围计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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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国税发[2000]84号 。。。。。。 第三十八条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全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国税发[2000]84号
。。。。。。
第三十八条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 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一)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二)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三)租赁期内租赁最低付款额大于或基本等于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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