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电信诈骗由于销蚀削弱了社会基本信任,危害远大于一般的诚信缺失,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对电信诈骗视而不见。因此,我们不仅要重视电信诈骗造成的显性危害,更要重视电信诈骗破坏社会信任、扰乱社会秩序、增加社会运行成本的隐性危害。
越是面对反复发生的问题,越要运用法治思维从规律上找原因;越是损害社会信任基石的犯罪,越要运用制度意识从机制上寻对策。 因而,相关职能部门应该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更加重视电信诈骗的危害,更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根治。
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高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度,在加强正向建设的同时,必须严惩害群之马。遗憾的是,一方面,一些通信运营商非但没有为消费者创造健康的环境,反倒与不良商家、个人信息贩子、短信群发公司、群发设备研制销售企业形成利益同盟;另一方面,监管乏力,客观上纵容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因此,防止电信诈骗“次生灾害”对社会的冲击,釜底抽薪之策是相关职能部门端正认识,展现重拳治乱的诚意和魄力。 电话号码和银行账户是电信诈骗案的两个核心要素,想要顺藤摸瓜地查获涉案人员、追回被骗欠款,并不会太难。
而且“徐玉玉案”引发举国关注后,6名涉案人员几天之内全部落网,这也足以说明,电信诈骗并非不治之症,能不能治好顽疾,就看有关各方的治理力度,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无责任心。
财产损失,精神崩溃
对广大劳动人民的财产构成威胁,助长不劳而获的歪风邪气,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浅层次的是上面所说的财产的损失和精神伤害,深层次就是社会电信领域一片混乱,人心惶惶
害人不浅呗?多少学生被害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