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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日期2009年3月错误写成2008年3月,合同还有效力吗?

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交了定金,接着签定了《二手房买卖合同》 合同中约定对方向我交付房屋的日期应为2009年3月,可是却错误的写成了2008年3月,(几份都错了,我们双方都没有发现)。 而该合同的签署日期为2008年12月 现在卖房人提出说合同有明显瑕疵,不可执行,是属于无效合同,要求撤消合同, 我们的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吗?

合同有效。根据合同的解释,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目的、相应的词句等进行解释,但不会认定该合同无效。

合同有效。根据合同的解释,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目的、相应的词句等进行解释,但不会认定该合同无效。收起

2018-11-02 01: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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