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问: 1、酒店收取的住房押金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那个科目比较合适? 2、收取的信用卡是否要通过“委托银行收款”科目核算?可以直接在“银行存款”核算吗? 谢谢大家!
1 押金不能记应收账款,因为不是提供完服务而未收到的收入,应计其他应付款,
2 信用卡收入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走,待收到银行实际付款后再结转收入。因为信用卡公司会扣2%或者3%手续费,而这些费用在收银时虽然能确定,但是却容易出现纰漏。
如果直接计入银行存款后,实际收到的钱少于借方记账金额,还必须将差额转出。而...全部
1 押金不能记应收账款,因为不是提供完服务而未收到的收入,应计其他应付款,
2 信用卡收入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走,待收到银行实际付款后再结转收入。因为信用卡公司会扣2%或者3%手续费,而这些费用在收银时虽然能确定,但是却容易出现纰漏。
如果直接计入银行存款后,实际收到的钱少于借方记账金额,还必须将差额转出。而银行存款贷方减少手续费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和银行对账单也对不上,因为银行是将扣除信用卡手续费的金额汇入你公司账户的,而不是先付全额后再由你公司将手续费汇出给银行。收起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