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和母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代表.母公司向子公司借了110万.后来还回来了90万.有一套设备是由母公司和供应商签的合同,由于子公司当时是筹建期,款项由母公司账户上打出15.34万.另20万由总公司承兑汇票付.这期间母公司还为子公司付了一笔个人款项5万(总计40.34万).后来在11月份设备供应商将增值税发票给子公司.(这是在签合同时就谈好的).请问zyq135333老师这几笔账务到底该如何处理?存在着什么样的税务风险?
1。母公司向子公司借款
借:其他应收款--1100000
贷:银行存款---1100000
2。收到母公司还款
借:银行存款--900000
贷:其他应收款---900000
3。
母公司代付设备款
借:预付帐款--353400
贷:其他应付款--353400
4。代付个人款项与公司业务无关...全部
1。母公司向子公司借款
借:其他应收款--1100000
贷:银行存款---1100000
2。收到母公司还款
借:银行存款--900000
贷:其他应收款---900000
3。
母公司代付设备款
借:预付帐款--353400
贷:其他应付款--353400
4。代付个人款项与公司业务无关,可不作帐或
借:其他应收款--某某 50000
贷:其他应付款--母公司 50000。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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