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买主签的购房合同,买方给了5万元定金,但是继续的步骤迟迟不进行,约好了去银行面签也没出现,居然还说,还在接受亲戚的意见,没法下决定。 过了几天,干脆就不联系,不接电话了或者关机,短信发去也不回。 我们的合用有两个日期,一个是签订合同一个月内或中介提出要求的5日内,积极配合办理各项过户手续。
第二个是两个月内交清房款(因为银行放贷原因不限)。 我的房子也有贷款,合约内规定她的首付要付清我的贷款,合同签约的时候口头议定是45万,但是后来她频频提出问题,我不放心,所以加到60万。我问过中介,中介说我可以要求,他如果不同意可以商议,但是她也不商议。 请问,如果她一直采取这样的躲避方式,我何时可以合法的提出认定对方违约,要求继续卖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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