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去世了,但房子是写我爷爷的名字。那我奶奶,爸爸,还有两个姑姑要如何继承这间房子?请问:1、我奶奶是第一继承人吗?如果她想把该房子转为自己的名字,需要我爸爸还有两个姑姑签让渡权吗?2、如果我奶奶想把房子的名字转为我爸爸的,需要两个姑姑签让渡权吗?3、如果房子仍然是用我爷爷的名字,那如果我奶奶百年归老后,这房子又该如果继承?4、如果我奶奶是第一继承人,是否有权对该房子做什么何决定,如卖买或立遗嘱指定房子属谁或如何平分?
你的认识有误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即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没有第一、第二或先后之分,继承权力平等。 比如你所指的例子中,你爷爷去世后,你奶奶、你爸爸与两个姑姑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四人共同继承你爷爷的遗产(当然有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改动)。
因此,你爷爷去世后留下的这套写他的名字的房子,应该是爷爷与奶奶的共同财产,按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的规定,该房子的1/2产权属于你奶奶的个人财产,剩下的1/2产权才是你爷爷的遗产,由你奶奶、你爸爸及两个姑姑共同继承,每人各得你爷爷遗产的1/4,即全部房产的1/8产权。
1、由于你奶奶只拥有这套房子的5/8产权(自己的1/2+继承你爷爷的1/8),因此,她想把房子的所有权人从爷爷变更成她,需要征得你爸爸及两个姑姑的同意(一种是宣布放弃继承权,另一种是做个公证,载明房屋所有权人变更成你奶奶的这套房子,属于按份共有房产);
2、如果你奶奶想把房子所有权人变成你爸爸,同样需要你奶奶及两个姑姑明确宣布放弃继承,且你奶奶还需要做一个将属于她的1/2房产赠与你爸爸的公证;或者同样延用做一个房屋按份共有的公证;
3、如果房子仍然是用你爷爷的名字,在你奶奶百年后,该房子作为你爷爷和奶奶的共同遗产(假如此前曾经继承过爷爷的遗产,则只需将奶奶的5/8房产分别继承即可)由你爸爸及两个姑姑共同继承,每人各得该房子的1/3产权;
4、你奶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非第一继承人,她的继承权限及继承份额与你爸爸及两个姑姑是一样的;在你爸爸及姑姑未做出放弃继承前,你奶奶无权卖掉该房,但可以立下遗嘱,将属于她自己的5/8产权全部由你爸爸或两个姑姑中的任一个继承;也可以是三人中的两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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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同意海天一色的意见.
回答已经基本完善,请参考
1、你奶奶是第一继承人,不需要悄爸爸和姑姑的让渡与同意。 2、当你奶奶继承了房屋之后,她有完全的处分权,转给谁是她说了算。 3、你奶奶百年之后,作为遗产,由她的子女继承。 4、同问题3
不懂得不要在上面瞎说 还是海天一色的答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