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户口迁走了原有土地还有吗

全部回答

2018-01-16

62 0

    一,在村里没有收回前,土地的使用权还是属于当事人的,承包到期后,就不会再分配给当事人了:  1,在承包到期前,当事人还是拥有原来的土地的使用权的;  2,如果自己不使用的,可以出租或者指定由谁使用;  3,承包到期后,村里收回土地,当事人就丧失使用权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求职就业
军事
时事政治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