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世可以立遗嘱分配财产,要是没有遗嘱,抚养人可以多分遗产。
如果有遗嘱且有效那按遗嘱办理,如果没有,依据以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续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法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第27条规定: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依据以上规定,该养女因未尽抚养义务(如果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而其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并且可以多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未对被继承人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但继承人未成年或者因严重的疾病/残疾等原因不能履行赡养义务,其继承权不能被被继承人以遗嘱,或其他人以任何方式剥夺。
老人在世时如果立有遗嘱且遗嘱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则按照遗嘱规定继承,否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若子女已去世,则由其子女,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综上,若老人的女儿有严重的残疾或疾病,不管老人是否立有遗嘱,也不管遗嘱的内容如何,她将继承老人遗产的二分之一或以上。否则,她将不能分得或少分老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