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产权房交易问题!!!我是青岛这边的,有件事想让专业界人士或懂纠纷问题朋友帮忙解答。写的有点多,还请耐心看完
事情是这样的,99年我结的婚,当时,我的经济情况不太好,那时正好我岳父家批了6间新房,就把原先的4间老房同意赠与我们两口子了,媳妇和我回我们那工作了两年,在这期间,老丈人赶上用钱,就把那4间老房给卖了,当时是以8000元卖给一个外地人的,由于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过户,所以卖房的时候只是给那个外地人写了一份收据,证明那4间老屋卖给他了。土地使用权证以及户主还是在我丈人的名下。前几年村里整顿户口,岳父就把他们老两口的户口变更到现在的新房子那边了,老房子这个户头只有我媳妇一个人顶着一个户,07年我由于工作原因和孩子上学问题户口不方便,就把我和孩子的户口也调到媳妇的所在户头名下了(就是婚迁)。之后我们一直在青岛租房子住,这两年听说我们这要拆迁了,而且涉及到分房的问题,我想问的是:
1,这种情况下,我们想把卖出去的房子赎回来可以吗?该怎样办才能赎回,需要打官司吗?胜算有多少?
2,还有赎回的时候具体得赔偿那个外地人多少钱,原价格可以赎回来吗?法律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3,象我这样的情况,房子卖给外地人,房子户口是我们,土地证是我丈人的,按照正常情况能分到房吗?
4,我们可以把老房的土地证从我丈人那过户到我们名下吗?
希望法律界朋友能帮我分析一下,最好给个详细的解答,非常感谢!
户口
外地人
老房
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