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合同时,常不清楚谁是甲方乙方
通常付钱方为甲方。不过,在合同最后签名处,一般会写甲方、乙方,在其后签名盖章的即可辨别
合同中的甲方、乙方是双方合同的两个当事人,如果是三方合同通常还有丙方,具体谁是甲方、谁是乙方完全由合同签订当事人自己约定,至于约定甲方、乙方的目的只是为了在合同正文部分便于简述。 其实合同中谁为甲方或乙方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界定清楚,并明确各自的违约责任,便于合同的顺利执行。
是甲方还是乙方都要在合同的开头都要说明。
区别不大,也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称谓不同。
都是双方当事人,只是权利义务不一样而已.
1、其实在合同中甲方乙方的称呼并不重要,只要代称而已,只要其能指向特定的对象即可。比如说:甲方,某某,你写清楚他的具体情况,接下来就是称甲方不当,他该承担责任也还是要承担责任,并不会因为称呼不当而免责。 2、同时,我国《合同法》也没有规定谁必须在合同中称为甲方,谁必须称为乙方。可见,谁为甲方,谁为乙方都无所谓,法律不作强制性规定。而只要在合同中能写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