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南京的公积金转移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
转到接受你的公积金转移是指因职工工作变动,而由原工作单位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新工作单位为该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
1、转出单位在职工停发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将职工账户予以“封存”;
2、转入单位在职工发放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为该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该账户通知该职工;
3、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随同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4、转入转出单位在办理转移手续七个工作日后,到承办银行领取转移凭证单位联,职工可持公积金存折查询转移情况。
单位啊 !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者转移手续。
职工有新单位接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无新单位接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暂时封存在原单位。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本息由原单位在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时,转入新调入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户名。
职工因故脱离工作单位,中断工资关系时,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应封存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户名内。
职工恢复工作时,如在原单位发工资的,继续在原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由原单位到开户银行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如变动单位,则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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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若户口迁出本市或不在本市的,可凭外地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与原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原来单位开具现金支票和提取单,到单位指定的建行网点去提取公积金;若户口还在本市,在外地缴纳公积金的,可凭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受证明,到原来单位办理转移业务
首先你要打电话问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要办理转出,需要什么手续,各地政策都不一样,这个步骤不能少。 然后根据上海的要求,跟新公司提出需要什么手续,让他们出具。 办理转移手续和进入新公司是不冲突的,新公司如果不在上海,会在你入职后给你开新帐户,跟上海的那个帐户没关系,所以你也可以在入职后办理转移手续。
符合公积金领取条件即可去领取,不需要什么流程,你先查一下你自己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即可
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若户口迁出本市或不在本市的,可凭外地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与原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原来单位开具现金支票和提取单,到单位指定的建行网点去提取公积金;若户口还在本市,在外地缴纳公积金的,可凭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受证明,到原来单位办理转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