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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教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审核需要1.学历证书2.会计证.3.报名信息表.
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每年的9月份,考试时间为下一年度的3月份。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以每年考试报名前北京市财政局发布的通知为准,通过"北京会计网( )”、报刊发布相关信息。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学历证书(高中以上),到石景山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石景山游乐园南门西侧,965路汽车八角饭庄站 下车路北)报名,电话: 。 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
第一、报名手续: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或按地方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北京)明年的考试报名时间将在十一月的中下旬举行,到时请关注中华财会服务网为您提供最新信息。 第二、不需要代理。网报——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考试。
除了上述东西外,还有如果是单位的,还要在报名表格中盖单位公章。(照片是2寸的2张)。
自己上你所在财政局的网页,输入你的一些报名信息就可以打印回执单(需有打印机),那只是一个你已经成功报上名的一个证明!网上会再通知你打印准考证得时间。
你的条件已经符合报考.
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与人事部共同组织的一项重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会计人员获取职称所必须通过的考试。会计职称考试的实行已经有多年,共涉及初级会计职称与中级会计职称两个级别。该考试的报名工作一般安排在前一年的11-12月,考试则在当年5月下旬举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涉及《初级会计实务》与《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涉及《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三个科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一年通过全科考试的制度,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两年内累积滚动通过的制度。
初级的不叫会计师,叫助理会计师,中级的的叫会计师,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一般是城市的财政局)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一般9-11月。 考试时间一般是次年的5月 会计中级职称 1、报考者条件及手续 条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具备: A:大专学历,毕业工作满5年。 B:本科学历,毕业工作满4年。 C:双学历或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 D: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E:取得博士学位。 F: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初级资的人员。 手续: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书原件、免冠同底版2寸照片2张,1寸照片1张,到指定考试报名点报名。 2、报考科目、通过年限 科目:会计实、财务管理、经济法通过年限:一年内通过 3、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前一年的10月左右。以当年财政局的通知为准考试时间:报名后的下一年5月中旬。以当年财政局通知的时间为准
考试简介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考试级别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2。 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小时。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 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成绩管理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9-11月。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 2006年5月20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考场设置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比较集中,考场安排困难,确需在县设置初级资格考场的,须经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 考试用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和有关辅导材料,由财政部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财政部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考试纪律 要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要严肃考场纪律。考试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财政部将对考试考务工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相关文件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2000年9月8日 财政部、人事部 财会[2000]11号)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三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第四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取得初级资格,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助理会计师:大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二年; 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四年;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五年。 (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会计员职务。 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会计师职务。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六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第八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第九条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 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负责。财政部负责拟定的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考试命题、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财政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财政部门、人事部门共同负责。 第十一条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 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 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第十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境外人员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办法,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财政部、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人事部于1992年3月21日联合颁布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财政部、人事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发的有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就在报名的网站打印 ,有打印的按钮的
广东省江门市2014年度全国初、中、高级会计资格确认须提交资料如下: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已盖章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一份)、近期免冠标准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如有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须提供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需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高级会计资格的考生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会计师等财会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带好你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明,4张以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相关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再教育证明,电算化教育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明,现有的会计师技术资格证等,当然,还要带好足够的银子啦。
初级职称考试是全国统一的考试13年的考试报名时间暂时还没有公布考试时间已经确定:2013年10月26、27日你可以随时关注中=华会计网校的相关信息
我知道我也考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专业毕业的,两年内,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财政局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会计电算化(初级)或珠算普五级以上证书的,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财政局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填写高中毕业,现场审核拿上高中毕业证即可。 2、不需要单位公章,只要有会计证就可以,填写工作年限,选最低的就可以,如果最低是一年,选1年也OK,现场审核不需要出示单位证明。
六安会计报名时间:每年10月17日左右开始,网上报名。
您好! 我为您在“中华会计网校”看了一下中级职称里的内容并没有关于要审核的字样。您可以自己来看一下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参加申请地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二)申请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3. 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有单位不在岗或无单位人员,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 委托代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深圳市会计初级职称报名官网]2016年深圳市会计初级职称报名时间2016年1月开始,本次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办法进行,报名官网设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更多关于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信息请登录学易网校 http://www.studyez.com/ 查询,网上课程学习请电话咨询:400-622-5005,010-56629166!
补充一点就是在培训点也可以报名 并且限制条件可少一些 只要你交培训费他们就可以帮你报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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