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有哪些呢?
贷款咨询
向贷款银行咨询,领取相关资料: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卖方开户存折到贷款银行进行预审登记
提交申请
1、《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
2、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
3、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卖方开户存折;
5、买卖双方夫妻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办理抵押:
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发放:
由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的存款账户内。
按月还款:
贷款发放后次月,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政策
条件
1、公积金连续缴存满3个月。
2、个人或夫妻双方在南京市无住房。
材料
1、个人或者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3、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4、单位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有公积金龙卡的带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