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购房落户政策
供参考
大连购房落户相关规定
问:大连市的购房落户标准是多少?
解答:市外人员及本市农业人口,在下列区域购买单套商品房(指依法取得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首次出售的商品房,下同)达到相应标准的,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迁入: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8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100万元以上的。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5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70万元以上的。在旅顺口区、金州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3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50万元以上的。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县购买商品房,购房款1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购房款15万元以上。
问:购房落户办理手续的步骤是什么?
解答:《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结算发票、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落户申请表、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审批表、迁入人员审核表。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区、市、县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市内四区的,到市人口结构办核签,落户其他区市县的到本区市县人口结构办核签。二手房无法办理购房落户手续。
问:贷款购房何时能落户?
解答:在大连采取分期付款或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不是签订购房合同就可以落户,而是在付清全部房款或所偿还款项达到规定数额后,才可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