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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万个问题
企业收到商业汇票,如在票据未到期前需要提前取得资金,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是指企业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经过背书,交给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面金额中扣除按银行的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后,将余额付给贴现企业。票据贴现实质上是一种融通资金的行为。在贴现中,企业给银行的利息称为贴现息,所用的利率称为贴现率,票据到期值与贴现息之差称为贴现所得。用应收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时,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是带息票据,由于受票面载明的利率与银行贴现率的差异和贴现期的影响,其贴现所得与票面金额会产生差异,在会计上作为利息收支处理;如果是不带息票据,其贴现所得与票面金额产生的差异,在会计上作为利息支出处理。企业以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的贴息及贴现所得计算公式如下: 贴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所得=票据到期值-贴息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企业或持票人在应收票据未到期之前,急需货币资金时,将持有的未到期的票据交付银行,通过背书手续以取得银行资金的借贷行为。
现在贴现不是按票据上利率算的 都是实际协议交易了,有专门的公司在做贴现。
现在会计准则将应收票据贴现分为附追索权和不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两者会计处理是不一致的: 1.不附追索权,会计相当于出售应收票据,到期承兑人不付款时,被贴现人无权要求企业归还贴现款。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2.附追索权,相当于利用票据进行抵押贷款,到期承兑人不付款时,被贴现人有权要求企业归还贴现款。 a.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b.到期承兑人无法偿还票据款,被贴现人要求退回款项并支付相应利息时: 借:短期借款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c.如到期不退回时; 借: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
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 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 或者 年贴现率÷360 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凡是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是浮动的,每天都不一样,因此在计算利息时,必须参考贴现日当天银行公布的利率。另外,如果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是法定节假日,或者银行承兑汇票是外地的,银行会根据情况顺延调整贴现天数。
贴现费用大概是:月利息/30*剩余天数*票面额度
应收票据贴现借款,即以企业票据担保向银行取得的银行信用
应收账款的贴现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计现金或银行存款,按票面金额贷记应收账款,按两者之差借记财务费用。。
应收账款的贴现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计现金或银行存款,按票面金额贷记应收账款,按两者之差借记财务费用。。。
应收账款的贴现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计现金或银行存款,按票面金额贷记应收账款,按两者之差借记财务费用。
应收票据的贴现是持票人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通过背书手续,请银行按贴现率从票据价值中扣取贴现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的贴息后,以余额兑付给持票人。
应收票据的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然后将贴现额付给票据持有人的一种融资行为。应收票据的贴现根据票据的风险是否转移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带追索权,贴现企业在法律上负连带责任;另一种不带追索权,企业将应收票据上的风险和未来经济利益全部转让给银行。现结合有关会计制度对两种不同形式的贴现分别举例说明。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应收票据在会计上是指商业汇票。 应收票据按一年期限来划分,可分为短期应收票据和长期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按照是否计息来划分,可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 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应收票据采用按面值计价入帐。 "贴现"就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息,然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作为银行对企业的短期贷款。背书的应收票据是此项借款的担保品。 应收票据的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后签字,签字人称为背书人,背书人对票据的到期付款付联带责任。银行贴现所扣的利息称为银行贴现息,银行贴现时所用利率称为贴现率,票据价值就是票据的到期值,不带息票据的到期值为票据的面值,带息票据的到期值为票据到期时的本金加利息。
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在到期前,如果出现资金短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经过背书后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以便获得所需资金。“贴现”是指企业将持有的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贴现利息,扣除其他相关的手续费后,将余额付给企业的一种融资行为。可见,票据贴现实质上是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 根据财政部2004发布的《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财会(2004)3号,以下简称“问题解答四”]的规定:企业以应收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向金融机构办理贴现,如系有追索权,则应将贴现视为以应收债权为质押的短期借款,从原先的表外披露改为在表内反映。这一规定,使贴现会计基本模式发生了变化。在“问题解答四”颁布之前,按照原先的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在发生贴现业务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原账面价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即在贴现当时就直接将该应收债权从企业账面上注销,而没有考虑办理贴现的金融机构将来如遭到承兑人拒绝付款时是否有权向本企业追索。由应收债权贴现形成的或有负债就成为一笔表外负债,仅仅需要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无疑,这种做法对于企业风险的提示是不全面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问题解答四”对上述方法进行了重大调整,规定应当根据贴现的应收债权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是否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将应收债权贴现区分为应收债权出售和应收债权质押借款两种类型的经济业务,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申请贴现的企业不负有任何偿还责任时,应视同应收债权的出售,按财会【2003】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按贴现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手续费(含贴现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所出售的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应收票据融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融资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果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贴现的应收债权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该类协议从实质上看,与所贴现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应收债权可能产生的风险仍由申请贴现的企业承担,属于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的借款,申请贴现的企业应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而不应冲减该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按贴现实际收到的金额(即贴现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手续费(含贴现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银行贷款本金(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但“问题解答四”中没有对贴现的后续会计处理作出规定。对此笔者的理解是贴现如果构成借款,则在贴现后,应当停止计提该项应收债权的利息收入(指带息的应收债权)。在该债权到期后,债务人如果按约向持票金融机构支付本息,则申请贴现的企业可以直接将短期借款与该项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对冲。 【例】2004年5月20 I~t,大华公司持出票日期为3月20日,期限为6个月,面额为25万元的带息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票面利率4%,贴现率为6%,其他相关的手续费150元。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如果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企业负有向银行还款的责任。则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票据到期值=250000x(1+4%÷12x6)=255000(元) 贴现息=255000x6%÷12x4=5100(元) 贴现额=到期值一贴现息一应交相关手续费=255000-5100-150=249750(元) 借:银行存款 249750 财务费用 250 贷:短期借款 250000 如果票据到期承兑方付款,则: 借:短期借款 250000 贷:应收票据 250000 如果票据到期承兑方无钱支付,贴现银行将票款从企业账户中划回,则: 借:短期借款 250000 财务费用 5000 贷:银行存款 255000 同时, 借:应收账款 250000 贷:应收票据 250000 如果票据到期承兑方无力支付,企业账户上也无款可划,则: 借:应收账款 250000 贷:应收票据 250000 由此可以看出,新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会影响申请贴现企业的利润表,影响的只是资产负债表在资产方和负债方同时增加一笔相当于被贴现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金额(原先该笔金额在贴现时要注销,现在不再注销;相应地负债方新增一笔短期借款)。其结果将导致企业资产负债率增高,同时对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也会有影响。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因急需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后转让给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面金额中扣除按银行的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后,将余额付给贴现企业的业务活动。在贴现中,企业付给银行的利息称为贴现利息,银行计算贴现利息的利率称为贴现率,企业从银行获得的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货币收入,称为贴现所得。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企业或持票人在应收票据未到期之前,急需货币资金时,将持有的未到期的票据交付银行,通过背书手续以取得银行资金的借贷行为。其实质是持票人为早日得到现款而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所作的票据转让行为,贴现所得金额等于票据到期价值与贴现利息的差额,即贴现实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利息。对于票据贴现的帐务处理,既可通过设置"应收票据贴现"帐户进行,又可直接通过"应收票据"帐户处。
企业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适用满足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即不附有追索权)或“短期借款”科目(适用不满足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即附有追索权)。
1、贴现时得到的款比票面值大的话银行就赔本了; 2、银行的定期存款在未到期就领出来,收到的钱是比存进去的多,因为还可以收到活期的利息
无论是带息不带息票据,在收到时,都按货品收入记账借:应收票据贷:主营业务收入票据贴现银行计算利息是按照票据到期值和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天数计算利息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银行息大于票面息)贷:应收票据、财务费用(银行息小于票面息)
我只知道影响其贴现的所得款项的因素有哪些: 1、票据的面值 2、票据的利息 3、贴现率 4、票据的期限 5、贴现日到到期日
不带息应收票据 (二)带息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票面金额×利率×时间 三、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为了资金融通的需要而在票据到期前以贴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向银行出*****售票据。对于贴现银行来说,就是收购没有到期的票据。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都较短,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而且可以办理贴现的票据也仅限于已经承兑的并且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编辑本段]票据贴现的种类 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 转贴现是指银行以贴现购得的没有到期的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所作的票据转让,转贴现一般是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的一种方式; 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的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行为。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是中央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编辑本段]票据贴现的办理条件 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并填写贴现凭证,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贴现银行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也可以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二)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 (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前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申请票据贴现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有基本帐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贴现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具有到期还款能力,贴现申请人持有的票据必须真实,票式填写完整、盖印、压数无误,凭证在有效期内,背书连续完整。贴现申请人在提出票据贴现的同时,应出示贴现票据项下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其它能够证明票据合法性的凭证,同时还应提供能够证明票据项下商品交易确已履行的凭证(如发货单、运输单、提单、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
贴现是指企业将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在扣除按贴现利率计算的贴现利息后,将其差额支付给贴现企业的行为。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认可我的回答,请采纳为满意答案 祝您生活愉快
应收票据的贴现可以是不带息票据和带息票据的贴现。计算贴现的时候可以采用以下等式: 贴现期=票据期限-企业已持有票据期限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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